清代傳統法秩序
清代傳統法秩序
(日)寺田浩明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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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名法制史學者寺田浩明破解傳統中國法制史的擔鼎之作,以清代法為切入點,探索傳統中國法秩序全形態的思想結晶。阿風、王志強、陳新宇、尤陳俊聯袂推薦,日本學界研究中國法制史的高水平代表之作。 【內容簡介】本書為日本著名法制史學者寺田浩明多年來研究中國法制史的集大成之作。作者從中國傳統社會實踐出發,探討近代法理論,總結了19世紀末以來中國法制史、社會史研究中的各種論點,著眼於其中的法律秩序,如訴訟、聽訴、斷罪等,凸顯了傳統中國法的致敬,特別是清代中國的家族法、土地法、裁判制度與中國的契約制度,總結了傳統中國的契約與訴訟的特徵。 書中言必有據,理論深刻,將法史佈局與法理分析巧妙融會,深入地利用清代法律文獻對各動物進行精治的闡述,無疑是一本近年法制史研究的經典著作。 【本書亮點】 1.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阿風、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志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新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尤陳俊一致推薦; 2.日本學界研究中國法制史的高水平代表之作。寺田浩明是日本傑出學者滋賀秀三的高足,日本中國法制史領域的代表人物。該書是匯集了數十年研究心血的集大成之作,是迄今少有的寺田浩明專著。該書曾於2018年推出日文版,在日本學界收穫廣泛正義;3. 探索傳統中國法秩序全貌的思想形態。從清代中國家族法、土地法、裁判制度和刑罰制度等角度出發,涉及了中國法制史中的批評,利用清代法律文獻深入淺出地對各一方進行精闢的闡釋,以此探討中國法為何物,破解傳統中國法之謎,揭示一種理解中國法秩序全貌的方法; 4.一部作品與理論兼備的厚重史料與理論兼備的厚重史料與理論兼備的厚重史料與理論兼備的厚重史料與理論兼備的厚重史料與理論。作者結合西方近代法理論與中國傳統社會實踐,透過運用各種正史、政書、律典、判牘、文集及檔案文書史料,洞察了傳統中國,特別是清代中國的家族法、土地法、裁判制度與刑罰制度,重點分析傳統中國契約社會、訴訟社會秩序; 5.研究方法創新,別具一格。本書雖以中國法制史為題,但作者沒有選擇以時間或歷史事件為脈絡,而是以各類法律案例為出發點,著眼於其中的法秩序,如訴訟、聽訴、斷罪等環節,從而為構建讀者起理解一個傳統中國之法秩序的分析框架; 6.一堂動物園的中國法制史課,內容流暢淺出,行文法秩序的分析框架;6.一堂動物園的中國法制史課,內容深入淺出,行文。本書為寺田歷年在日本各大學法學部教授「中國法制史」「東洋法制史」等課程講義的總結修訂,講義性質。通讀本書,不僅可以對寺田的法史學體係有式的理解,也可以具有窺管寺本人的學術體系的架構; 7.本書封面以訴狀、衙門等要素作為底圖,一頂醒目的清代官帽疫情在上,開展了疫情防控的清代司法圖,貼合本書主題。 【名家推薦】本書從中國傳統社會實踐出發,匯報西方近代法理論,總結了19世紀末台灣舊慣調查中國法制史、社會史研究中的各種論點,全方位地映射了傳統中國,特別是清代中國的家族法、土地法、裁判制度與刑罰作者善於運用史料,精於理論分析,其關於「聽罪」與「歷史界」都具有了性分析的法律。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阿風書以清代為切入點,深入多維地展示了帝制中國法史的面相,言必有據而不堆砌史料,理論深刻炫耀語詞,從歷史角度剖析中國法觀念法及其內在內涵,融通古今作深思其重要意義,類型化豐富洞見和啟示法觀念,是日本學科的經典研究結果。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志強本書作為寺田浩明教授在京都大學退休時的最終講義,乃作者多年來在中國法史領域教研深耕細作的集大作,是作者念茲在茲探索傳統中國法秩序全貌的思想結晶。其內容包括日本傳統的東洋法史研究資料的歷史傳承,進而從關鍵概念入手接下來適合類型化法哲學思考的方法創新,是一本史料與理論兼備的厚重之作。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新宇 這是一本將法史佈局與法理分析巧妙融補用具的佳作,深入學術洞見。其別一格的章節安排,反映了作者在意識和方法論上的獨特之處,亦即主要以清代這一傳統中國法制發展的完成期為切入點,精準運用各類史料,並吸納學界前期相關的研究成果,從法學角度深入思考如何超越歐陸法學知識及其思維方式的帖服,搭建起一種供水妥當的理解傳統中國之法秩序的分析框架,正如此書日文原版封面上的英文書名《中國的法學》傳統法律秩序所暗示的那樣。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尤陳俊【編輯推薦】 寺田浩明是日本傑出學者滋賀秀三的高足,擅長中國習慣法研究。該書由寺田浩明講授「中國法制史」課程的講義修訂而成,作者的退休時間為2018年的3月,則退休之際,將自己一生的學問體係示之以人,體現了作者的學術情懷。同年該書於東京大學出版會出版,一經面世即廣受日本學界的哀悼。滋賀秀三曾提出傳統中國法與西方法秩序的原理是不同的,寺田浩明則在此之上,進一步對傳統中國法進行解析,力圖說明性質本身。在寺田浩明看來,與西方的規則型法與審判不同,傳統中國法是非規則型的、公論型的法,是傳統中國本土形成的秩序。雖然這個秩序與通常法學院所教的「法」不同,但寺田浩明試圖提供一個論證式範式,來論證其秩序也是法。家的意義 筆者認為,日本傳統社會中的「家」是具有公司性質的組織體,家主負有運營責任,而傳統中國的「家」則血緣關係近者的生活共同體,每個成員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共同的,是一種「同居共財」的社會關係。與西方固化的“村落共同體”不同,中國的村落著宗族、同鄉會、同業行會及秘密會社等各種社會關係,它們涉及“通力合作”,實現了生產與生活的互助,另外,部分組織也存在著“臨時拼湊”的特點,難以長久維持。與西方「一體型」社會結構不同,傳統中國是「散沙型」社會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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