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清代與民國的比較
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清代與民國的比較
著, 黃宗智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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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教授」黃宗智法律社會史代表作,從清代與民國的法律變化看近代中國轉型。透過比較清代與民國的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實踐了近代中國民事法律制度的變與不變。 【書籍看點】1.《大學問·實踐社會科學系列》015號圖書,叢書主編「超級教授」黃宗智法律社會史代表作。本書為作者繼《清朝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之後的另一部法律社會著作,與前書縱向延伸,又橫向補充與延伸。 2.從清代與民法的變化看近代中國轉型。本書深入開展了20年來新中國成立前近半個世紀的過渡支撐中國民事法律經歷的變與不變,還原了清代與民法處理戶、婚、田土等民事糾紛之異同,由法律變遷之一斑可以窺見轉型中國之全豹。 3.學術視野,研究方法新穎。吸收大量中外學者如馬克斯·韋伯、瞿同祖、滋賀秀三等的權威成果,並運用跨學科研究方法,融合法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學科的研究方法,全方位探討了清代與民國民事法律的這些異同,以及與社會的複雜糾纏。 4.運用比較方法,反映了在不同社會秩序中民事法律制度的變遷。書中作者重點關注清代與民國的民事法律制度,形成比較了典、田面權、債權、贍養、婦女在婚姻姦情中的抉擇等與社會生活相關的內容,論證了法律的實際圖景。 5.資料豐富,案例豐富。從巴縣、寶坻、淡水-新竹等地訴訟檔案出發,由此進行了深挖,展示了豐富的歷史要點。 6.啟發性的歷史要點。透過深入比較清代與民事法律對婦女權利的規定,思考「進步」等現代價值。 【內容簡介】本書為黃宗智教授法律社會史代表作。全書依據大量資料,對清代與民國時期中國法律的修訂程序做了糾正;又從巴縣、寶坻、淡水-新竹等地訴訟檔案出發,對其進行了深挖,比較文獻和還原了清代與民法處理戶、婚、田土等民事糾紛的不同相互關係。作者從清代與民國的法律變化觀察近代中國轉全書學術開放視野,運用跨學科研究方法,吸收大量中外學者如馬克斯·韋伯、瞿同祖、滋賀秀三等的權威成果並嘗試對話。作者從「表達」與「實踐」的角度切入法律社會史研究,深入了我們對中國歷史和現實的理解。 【名家推薦】 透過研讀黃宗智的著作敘述並結合自己的研究接觸,我認為,一個認知中國的好理論一定能夠融入歷史與現實,連結理論與經驗,超越左與右,融合東西方。我們的學術探索一定是基於實踐的認知,基於相似和經驗的探索,在與西方理論對話的同時,特別需要甄別西方理論所隱含的假設條件,尤其是那些與西方獨特經驗「綁定」的隱含假設,警覺這些理論所蘊含的價值指向和規範設定。作為更高的目標,我們應該尋求能夠結合東西方經驗的更為一般化的理論。 ——周黎安(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 近十年來,中國社會科學領域出現了明顯的本土化與歷史化轉向。由於西方的理論體系與“中國經驗”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脫節,當代中國實踐學術上沒有得到充分的數千年與總結,於是從歷史中尋找“本土性”,成為當代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共通路徑。黃宗智體系研究是近年來社會科學界尋求本土建構性學科理論體系的標誌性嘗試。同時也出,從中國經驗提煉中國觀念,用中國理論解釋中國道路,以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和話語體系,已成為當前哲學社會科學界的論證和自覺。 ——《文史哲》雜誌與《中華讀書報》2022年度「中國人文學術十大熱點」評選結果【編輯推薦】 黃宗智先生的《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清代與民國的比較》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法律史著作。這本書有幾點非常吸引人:一、今天中國法律的很大一部分直接繼承了自清代與民國的法典,其中經歷了哪些損益因革,有哪些得失教訓,本書都有二、從近代東京被迫捲入或主動進入“西潮”以來,中國的方方面面變革都與西方有關(包括日本)有關,本書詳細介紹了清代以來西方法律在中國的「移植」過程,其中東南亞「抽象繼承」和「創意轉化」的方面,對我們接下來如何處理中西文化的閉門幫助;三、啟發我們反思「進步」(如我們很多人下意識就會比清代民法進步)等已經潛移默化接受的價值,有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觀點和論述。舉例說來:黃宗智先生力圖證明,而已傳統的封建、落後等暗黑敘述,清代法律在許多方面需要重新乞討和評價,比如對待寡婦、童養關係,在清代法律下婦女或許可貞潔理想等得到極少數保護,但在國民法下,新法律根本不承認她們在清代法律下還能要求的這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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