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產品資訊
1 / 1

追求幸福:小人物在美國法律秩序中爭取平等權利的歷程

追求幸福:小人物在美國法律秩序中爭取平等權利的歷程

劉宗坤

山西人民出版社

庫存不足:剩餘 1 件

定價 $16.00
定價 售價 $16.00
特價 售罄
結帳時計算運費

【內容簡介】 「追求幸福」作為啟蒙時代的核心概念之一,被納入美國的立國信條。 《獨立宣言》將「追求幸福」與「生命」和「自由」並列,明確為人民所擁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在目前這一立國真理的進程中,美國法院介入了司法的角色,運用司法手段維護了追求幸福所必要的基本民權。本書從美國內戰時期寫起,選出選出具有分水嶺意義的法院判例,在故事中講述了中獸醫回顧了普通人如何借助司法,掙脫被社會強加的各樣捆鎖,在種族、婚戀、教育、普選、墮胎等方面逐步獲得平權與自由。隨著案件的展開,鮮活的人物紛紛登場。總計可以看到「小」的忍辱負重、律師的負稅前行、法官的兩難選擇,以及政客、公知、民眾等與沈浮的掙扎。 【編輯推薦】 ※1896年“普萊西訴弗格森案”,美國最終以“隔離平等但”的原則把種族隔離合法化。 1954年,美國最終結束了該案的判決,宣判種族隔離違反美國《憲法》。 ※1927年“林恭訴萊斯案”,美國裁決密西西比州政府有權在公立學校實施種族隔離,有權禁止華人學童與白人學童同校。 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學校種族隔離被判違憲。 ※1967年“洛文訴弗吉尼亞案”,弗吉尼亞州禁止跨種族婚戀的法律被判違憲,環保廢止,全美16個州的類似法律同時失效。 ※1982年,美國終結宣判普萊勒案,判決德州從公立學校非法移民學童的違法違憲,並廢除。 ※1973年,美國終結宣判“羅伊訴韋德案”,判決得克薩斯州禁止墮胎的法律違憲。 從種族平等,到教育平權,到婚戀自由,到女性權利……在美國,爭取民權是透過一項又一項官司落實的,普通人追求幸福的一點一滴的努力,就像紀念碑一樣刻在美國法院的案例裡。 【名家推薦】劉宗坤的書,就是講述了美國民權鬥爭這些具體人的故事。有浩蕩的時代洪流,也有個體的激流搏擊,有理論的高度,也有故事的肌理。 《追求幸福》,明亮,用歷史照亮未來。 ——劉瑜(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清華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查看完整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