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作者: (美)苏成捷
发布者: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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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雇佣工、乞丐等底层人物,一部法律还原精彩的、与“性”有关的真实案例,探讨中华帝国晚期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制与引导,解释性传统的变迁规律。大学问出品常建华、邱澎生、阿风、王志强、张泰苏等学术名家一致推荐,彭慕兰、高彦颐、白德瑞、李硕等知名学者曾撰文评论英文原版,简体中文版首次出版。 【内容简介】本书借鉴了唐代以来的大量法律史文献,聚焦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助工、乞丐等薄弱人物,用比较史的日益严重的对性管制、寡妇守贞、“光棍实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还原真实案例,开展了围堵了空中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妇女、妇女救助等现象。 作者将性别史、法律史和社会史等不同研究进路为一炉,将性犯罪与法律问题进行宏观探讨,探讨了清代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范制与引导。书中案例生动鲜活,人物形象立体篇,语言流畅,展示了一个复杂且富于动态变化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书籍亮点】1.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09号,继《爪牙》《现代中国的形成》后又一重磅新作; 2.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性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常建华、邱澎生、阿风、王志强、张泰苏等学术名家一致推荐,彭慕兰、高彦颐、白德瑞、李硕等群众学者知名学者曾撰文评论英文原版,《美国历史评论》《亚洲研究杂志》《哈佛亚洲研究杂志》等20余部顶尖学术期刊明星书评; 3.聚焦性犯罪问题,以法律视角切入。将性犯罪与法律问题进行宏观引导,指导实地记录了影响性问题的法律变革,用史学较为瞩目的对性行为管制、寡妇守贞、同性恋法律与性别角色、“光棍实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展示了一个复杂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4.关注底层人物的生活及面貌命运,充满人文关怀。作者以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雇佣工、乞丐等底层人群为切入,表演了局部视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忽视、妇女歧视、“卖妻”等现象,以辅业大量的细部描绘,揭示清代层次问题的社会结构; 5.史料丰富实事,精彩的真实案例。该书以唐代以来的民事和民事诉讼档案为轴,辅以地方志、民俗调查报告、传奇小说(《金瓶梅》等)等多种文献,加上作者丰富的史料随身能力,呈现出细密化的法律叙述文本,勾画出底层生活的众相; 6.案例狡猾鲜活,语言精准流畅,可行性强。书籍案例细节丰富,人物形象立体篇,作者缜密的思考串其间;译文反复循环,精准流畅,可行性强; 7.跨越式写作,将性别史、法律史和社会史等不同研究熔为一炉。该书把性的不同领域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拒绝了以往根据一些精英案例所提出的过于简单的概念,在多学科的基础上提炼了更为复杂的相关转化; 8.本书采用内外双封的装帧形式,同时,为了更好地贴合书的主题,封面采用五代南唐《合乐图》元素,再现了五代宫廷女乐的奏乐过程,紧扣书籍“娼优”等主题。 【名家推荐】 作者将清代那些对“性”规范制的法律的变化,与清代司法档案结合的奸情展开探讨,探幽索隐,对于传统中国的性、法制、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看法,更新了我们对身份等级社会的认知。本书作者的研究,梳理了将中国与西方二元对立两大支柱,不把个人自由的拓展作为观察中国晚近历史的唯一参照标准,而是从暴力的历史变迁视角,理解清代对“性”所做的规制,同时将清代对“性”的规制置于宽阔的社会意识形态中,探讨其与当代社会各阶层的心态及实践之间的关联。 ——常建华(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 本书作者转型了清代社会“犯奸”法律背后“宽阔的脉络”已在18世纪出现了本质性转变,既借批评以瞿同祖有关晩清以前中国法律身份等级规范从无任何重大变化的论述,也对经君健当时中国市场开始个人自由的发展趋势提出修正,强调应继种本质性转变被认为是18世纪清朝因应压力带来社会序危机的一种法律与社会互动,也从而呼应了黄宗智超越西方社会理论范式以式寻找中国自身历史变化路径的重要诉求。今日的诉求,这些精彩的人口学仍然非常具有启示性,确实是一部值得认真解读的好书。 ——邱澎生(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 本书结合传统史学与性别史的研究方法,深入剖析了清代的各类奸情案件,以雍正年间“开匡贱籍”为切入点,探讨了“良”在法律观念上的观念变化所引发的从身份向社会性别的转变,以及扭曲适用于所有权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标准的认知过程,从而完美地塑造了“性别作为一种有用的切入方法”,对于历史研究的真正意义。——阿风(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本书以明清时代“性”秩序的相关立法及法律实践为中心,探讨了中国帝制时代晚期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范制与引导,从社会控制理念和治理方式的视角,解释了性秩序传统的变迁规律。全书的阐释洞烛微,结论发人深省,是中国社会史和法律史研究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 ——王强志(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至今日,苏成捷此书已称得上完全是法律史与性别史领域里的经典著作,已影响了数代学人。在本报告中,本书以新颖的视角与材料极大地吸引了学界的关注。而在今天,其分析深度与思维活力,依然足以为青年学者们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中译本的出版,再次激发了其学术生命力,实为塑造福学界之事。——张泰苏(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精彩书评】以下内容摘自《美国历史评论》《亚洲研究杂志》《哈佛亚洲研究杂志》等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过的书评。这是一本重要著作,它把对中华帝国晚期的“性”的研究,置于一个比以往更加坚固的基础之上。 ——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系教授、《大分流》《腹地的构建》作者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苏成捷对所谓“语言转向”的巧妙破解,使得他在处理那些难以捉摸的“性”话题时拥有关键性的优势。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巴纳德学院历史系教授、《塾师》作者高彦颐(Dorothy Ko)不仅对于法律史热点,而且对于任何对中华帝国晚期的社会史、社会性别关系及清朝国家感兴趣的人士来说,这本书都是必读的作品。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爪牙》作者白德瑞(Bradly W. Reed)作为对成果数量正日益增多的中国性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补充,此书成功揭示了中华帝国前期在那些影响未来的深刻法律发生方面的深刻变化。 ——香港大学人文学科讲座教授冯客(Frank Dikötter)苏成捷这项丰富、发言的研究,不仅对于从事文化史、社会史及中国文学研究的学者们来说,而且对于从事文化史、社会史及中国文学研究的学者们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袁书菲(Sophie Volpp)此书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引用的书目丰富,为法律和社会相关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入门读物。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教授和力加(Benjamin E. Wallacker)对于研究中华帝国晚期的法律、传统的性别规范、非精英阶层的社会生活及国家的触角之历史的学者们来说,这本书将是必要的读物。既是关于传统中国法律的入门性读物,也是一部分关于18世纪时法律被作为社会工程的研究。 ——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柯丽德(Katherine Carlitz)此书所呈现的许多有关帝制时期中国历史的重要结论,必然会吸引研究清代中国其他领域的学者。它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关于“性”和法律的研究设定了约瑟夫。 ——西北美国大学历史系教授麦柯丽(Melissa Macauley)对于社会史断言,此书剔除了丰富的法律案例和对清代普通人生活的视角而特别有趣。它同时引发了那些研究中国其他历史时期的其他国家关于强奸、鸡奸和卖淫的立法人民的利益。 ——美国狄金森学院教授戴茂功(Neil J. Diamant) ——加拿大西部大学历史系教授傅凌智(James Flath)苏捷笔下那些严谨的化毋庸置疑,使得这本书成为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的专家的重要读物。同时,借助那些丰富的说明性和上下文解释,这书对于普通细节读者来说也是容易的。——美国东康涅狄克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林琪(Catherine Lynch)今年研究所展示的焦点明确的分析转型,以及基于对学界既往研究成果的深入思考和积极回应,针对二手文学所做的兼顾慈善的讨论,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美国阿克伦大学历史系教授林珍珠(Jane Kate Leonard)苏成捷的《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一书,是法制史与社会史研究相结合的成功范例。作者近年来研究轨迹的变迁与深入,也体现了从法制史出发,向社会史深处开拓的学术前沿前景。 ——青年历史学家、《翦商》李硕【编辑推荐】该书绝非猎奇“性”的轻浮作品,乃是一部厚重、严肃且令人深思的学术研究。作者结合传统史学与性别史的研究方法,深入剖析了清代的各类奸情案件,成功揭示了中华帝国晚期在相关法律方面发生的那些影响深远的深刻变化。生活在家庭制度之外的低素质男性被统称为“光棍”,他们总共人数众多,并在现场高频密集。他们被妖魔化为性侵犯者,被视为对正经人家中的守贞妻及年少子弟构成了威胁,因此国家聚集了新的法律规定,对他们发生了震颤。本书展示了当时国家为对抗社会和人口状况方面正在发生的令人不安的变化所做出的努力。 为了适应正在变得越来越流动性的社会结构,国家抛弃了法律上某些不合时宜的旧有身份类别,强制落实严格的社会性别角色,以支持小农家庭对抗由单身无赖汉构成的素质男性阶层。 明清寡妇之“性”与财产因此对于其他类型的女性,明清两代的法律均在财产和自主性方面赋予了寡妇以最高的权利。但寡妇能够获得这些权利的前提是她须贞节,而再婚或与人通奸均再会破坏这种状态(因此,婚和与人通奸只是同一主题的不同表现方式而已)。性与财产之间的这种相互关联性,为大量的民、刑事司法审判提供了素材,而这些审判活动正是为了落实清代的那些道德准则的最直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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