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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说.沈家本传(修订本)*

新民说.沈家本传(修订本)*

作者: 李贵连

发布者: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发布日期:

SKU:传记/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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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又作子敦,号寄簃,浙江湖州人。晚清著名法学家,光绪九年(1883年)进士,历任天津与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院长、法部左侍郎等职。

出身刑部,旧律素养极深,在晚清的大变局中,担起法制改革的大旗,放眼世界,致力锻造融会中西、古今的新法制。在他主持下,废除了传统的制裁,并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系改革为包括刑法、民法、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师内部的西方部门法体系;同时,专辑京师法律学堂以培育法学人才,聘用日本任法学博士来华参与修律,延请穆斯林翻译少数民族与东瀛的新式法典。沈家本引领时代,影响深远,被后世誉为“中国法制现代化之父”。

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沈家本的生平,更详细地讨论了晚清变法修律的进程,与当时新旧思想碰撞带来的争议。讨论出板荡不定的政治时局图卷,更深入地深入了解沈家本之伟大,更深入地探讨法制改革实践的历史。为今日的司法改革着实中国建设有促进与后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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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是晚清爱国忠君,具有改良维新思想的新官僚,也是博古通今、连贯中西的法学大师。他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法学的繁荣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彪炳史册的功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晋藩

沈氏深谙中国法系,懂得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部在他承先启后,并又以东方、西方几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展史》

李贵连教授基本穷尽了有关工艺的一切资料,道尽了其间曲的一切缘由,得隐为有关沈氏身家背景、法意学思和功业得失的一项总结性、集成性研究,至今尚无记载逾越其右。

——许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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